千万别信“消费储值”(广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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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6日01:48 人民网-华东新闻 |
郑重 消费2000元就能得到1200元的现金奖励? 一度风靡全国、吸引百万人参加的“消费储值”,其骗局终于轰然崩塌。8月以来,有关部门对这一事件的调查还在进行中,位于济南市繁华地段、聚敛数亿元的山东众旺经济发展公司就已人去楼空 “众旺”系统神秘“蒸发” 8月31日,位于济南泉城广场南侧的山东众旺公司大门“关门”已20多天,门上贴着一张告示:“领取存折人员暂停办理手续,营业时间近日就定。敬请广大客户谅解。” 济宁的消费者王印根已是第三次来了,他在众旺公司门口徘徊良久,欲哭无泪。王印根去年加入“众旺”,当时办的是120点的卡。听说花的钱都能回来,他就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没想到真的拿到了两次返利。今年5月和6月,他先后借了9000元,加上家里的积蓄,买了1万多元的物品。7月底,他听说众旺公司不还款的消息时,当时就蒙了。 众旺公司一位内部人士说,自7月底至今,每天都有上百人到众旺公司济南总部要钱,分别来自江苏、安徽、河南、黑龙江等十几个省市。来要钱的主要是两种人,花钱买奖励权的持卡消费者;刚加盟众旺、还没有赚到钱的代理商(代理费至少5万元)。他们每个人的投入都超过万元,最高的有20万元。 来自安徽芜湖的赵姓代理商说,他6月上旬开始代理消费储值业务,给众旺公司老总的个人账号汇入5万元加盟费、1.39万元储值卡费和资料费。但双方至今没有签署任何业务代理协议,交的钱也没收到任何正式发票。由于众旺公司不能及时兑现7月份的奖励,芜湖众旺公司已无法运转。 据山东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郑州、济宁、烟台的众旺公司代理商均已卷钱失踪。8月5日后,众旺公司中层以上人员神秘消失。 从7月底到现在,山东众旺公司不断有业务经理卷款外逃,被卷走的均是加盟商的佣金,金额均高达上百万元。 高回报率编织“消费神话” “消费储值”营销系统由山东众旺经济发展公司自2003年3月创办运行。 按众旺公司解释,“消费储值”就是“边消费,边储值;自然消费,额外获奖”。消费者在购物或享受服务的同时,还能得到丰厚的奖励,是“为商家锁定客源、为消费者带来利益”的创举。众旺公司与每个加盟商家签订协议,在1%到15%的范围内确定一个计点率,按此收取服务佣金(佣金=持卡消费额×计点率)。计点率,就是众旺公司向加盟商家收取佣金的比例。假设计点率为10%,那么加盟商家就要按持卡者消费额的10%向众旺公司交付佣金。持有众旺公司“消费储值卡”的消费者,也是根据加盟商家给众旺公司的佣金比率来确定获奖的应达消费额。消费者在持卡消费时获得相应储值点(储值点=持卡消费额×计点率,与佣金数额相同),储值点积累到200点时,达到一个奖励标准。比如,在一个计点率为10%的加盟商家,消费者持卡消费100元,能得到10个储值点,当累计达到200个储值点时,就获得一个奖励权。 众旺公司将市场分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消费者在一级市场每消费2000元,即达到一个奖励权,就能获得众旺公司奖励1200元;在二级市场(万元以上的大宗消费)每消费1.8万元可得奖励1.08万元,回报率均高达60%,远远高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和国债、保险等的回报率。 高额回报,诱使消费者纷纷“入套”。仅仅一年多时间,众旺公司在全国的加盟商就超过114万家,遍布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持卡消费者近百万人。其加盟商家和企业,涉及餐饮、娱乐、医药、房产、百货等多种行业。有关部门透露,众旺公司网络系统交易平台每月交易总额在20亿元左右,佣金收入过亿元。众旺公司总经理陈玉麟曾对外宣称,如果外部环境正常,公司全年经营额预计可达400亿元到500亿元,计划3年进入“世界500强”。 唬人的牌子布下诱人的陷阱 “在众旺的宣传资料中,有各种各样的奖牌,这让我觉得这是个可信的公司。谁想到它竟是个骗子公司。”王印根说。 天上不会掉馅饼,大家都很清楚。众旺公司编织的“神话”和它加在自己身上的光环却让像王印根一样的消费者掉入陷阱中。 众旺公司自始至终都在与加盟商和消费者玩“游戏”,而且在这个游戏之中,众旺公司的手段非常高明。 众旺公司不断用一些艰深的经济学术语误导消费者。在其建立的网站上称,“消费储值”来源于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乔治·阿克夫等人的信息不对称理论。另外,像“大数法则”、“第三方营销”这些让大多数消费者眼睛为之一亮却几乎不知所云的新名词也频频出现,使得“消费储值”在貌似合理的同时,也更加让人难以捉摸。虽然对这些术语一知半解,但“消费2000元就能得到1200元的现金奖励”直接刺激了人们的欲望。 众旺公司利用消费储值卡后面不明显的小字———“该奖励是山东众旺公司给消费者的赠与性奖励”为自己日后铺好了合法的退路。利用赠与行为的可撤销性,玩“文字游戏”,把这种声明放在极其不起眼的位置玩的更是“障眼法”。“文字游戏”与“障眼法”双管齐下,众旺公司在自己“合理性”外衣之后又为自己化上了“合法性”的浓妆。 监管“慢半拍”留下漏洞 消费2000元,就能得到1200元的现金奖励,相当于用800元买了2000元的东西。这样的好事对于消费者来讲,无疑是天上掉馅饼。就在众旺公司的业务刚刚起步时,有人对它提出质疑:众旺公司靠什么赚钱? 众旺公司称,靠的是时间差和后续佣金,即给一般消费者的奖励,并不是一次发清,而是隔月发放,约10次即20个月左右发完,每次发放金额为100元左右。而对高端客户一个奖励权奖1.08万元的奖金,是隔季度发放,约需5年时间发完。但佣金是每半月向商家收取一次。因此,每个月内,收入的资金远远大于返还给消费者的数量。 今年初以来,一些教授经过分析后,对众旺公司的“消费储值”提出质疑。4月份,国家工商总局、山东省工商局、省公安厅、人行济南分行等部门进行调查,对众旺公司“消费储值”的性质和危害作出如下认定:涉嫌以变相非法融资形式诈骗。诱发投资性消费和虚构消费,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社会危害巨大。直到众旺骗局问题暴发后的7月25日,山东省工商局针对“消费储值”在运营中出现问题的情况,向从事“消费储值”等类似业务的经营者提出郑重告诫。 山东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称,目前,除山东众旺公司外,还有北京、天津、河南等地十几家公司经营此类业务,其业务范围遍布全国。 《华东新闻》 (2004年09月06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