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被查的“典型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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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6日08:56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仗义 乱收费是社会的顽疾,尤其是教育乱收费,深为公众所痛恨。如果还有人为此大开“绿灯”的话,在举国上下声讨教育乱收费的大背景下,是绝对没有好果子吃的,曾获全国物价先进单位的平江县物价局被查处,就是典型的一例(本报9月5日4版)。 平江县物价局的错误显而易见:在岳阳市下发的春季教育收费标准上,擅自增加奖励基金、助残墨水、安全手册、课程训练、保学保健五项收费,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全县各中小学校,导致全县违规多收费230多万元(现已全部清退)。 众所周知,物价局的主要职能是监控物价和对涉及公众利益的收费项目进行行政许可。作为一种行政权力,当然具有相当的权威性与强制力,但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职权内行使权力,否则就是越权行为,不仅无效,还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渎职责任。不仅是物价局,政府所有的部门,都必须依法行使权力,不得滥用职权,也不得“行政不作为”,这是法治时代的必然要求。 平江县物价局及相关责任人的被查处,为我省推进依法行政描下了精彩的一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