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单位实施单病种质量费用综合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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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6日10:06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记者日前从贵州省卫生厅了解到,为了切实有效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确保医疗质量,提高医院竞争力,卫生厅制定的《医疗单位单病种质量费用综合管理实施方案》日前已下发各地实行。 由于医疗质量和医疗费用直接关系患者切身利益,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医疗机构行风建设的主要内容,该《方案》规定,病人从住院到出院可从以下7个方面明明白白逐项接受诊断、治疗、护理及康复。 一是按《病历书写规范》书写病历,明确诊断治疗护理方案;二是加强医患沟通,履行告知制度;三是明确检查、检验的项目和报告时限;四是明确术前准备的内容和时限;五是明确药物使用种类、时限;六是明确住院时限;七是疗效制定。 据悉,患者入院3天内必须明确是否属于“单病种质量费用综合管理”对象,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确定为管理对象的患者在诊治过程中发现其他疾病或发生无医疗过失的并发症,及时告知患者并说明另行收费的理由,并进行健康知识及与患者疾病相关的医学知识教育。 作者:黄岚 徐梅 来源: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