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禁售海马 药店照卖不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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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6日10:10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植文秀)严禁售卖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海马,在广州的部分药店竟可随便买到。记者近日暗访市内部分药店的中药柜台,看到大大小小的海马干赫然在列。售货员声称海马绝对可以卖,购药的市民同样认为购买海马入药并无不妥。 但事实上,我国已于今年5月15日起,把海马纳入二级重大保护动物管理范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海马属所有种在我国按照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管理,任何经营利用海马属所有种及其产品的行为都必须经过审批,取得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的《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后方可进行。 然而,记者走访的市内多家药店对此条例大多一无所知,至于出售海马所需的《许可证》更是少有药店可提供,大部分的售货员都认为海马不是保护动物,理应可以出售。 在江南大道一家兼营中西药材的药店,记者发现这里的海马干分大、小两种等级,产地是浙江,大海马干的售价是每10克36元,小海马干的售价则是每10克25元。记者向药店营业员询问,海马是国家级保护动物,是否可以售卖,得到的回答是不置可否;当记者问其是否有经营的特殊许可证时,营业员表示并不太清楚其中规定。 在另外一家药店的中药材柜,同样可看到有海马干出售,这里的规格标示为“中海马”,每克2.5元。面对记者同样的问题,售货员很肯定地表示,海马绝对不是国家保护动物,一直都可以卖的,再说很多海马都是人工养殖的,更加不会不许卖了。旁边一位来买药的市民也表示,从来没有听说海马不许卖,海马入药是很平常的事。不过,当记者假装挑选海马的时候,该售货员则告诉记者该店所售的海马绝对是海洋野生,品质很有保证。(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