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部门揭无良商家使用假发票“阴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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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6日10:29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徐海星通讯员何智凤、张莹)广州一企业业务员小王在增城某酒楼招待客户,结账后取得发票随手就放回提包里,第二天小王上班报销时,才发现480元的发票当中竟有两张100元的发票是假发票,而且上面并没有盖上该酒楼的发票专用章,小王只能自己赔了200元。气愤的小王拿着该假发票到增城市地税局的举报中心举报该酒楼,但由于假发票上没有盖上酒楼的发票专用章,故地税部门难以开展专案调查。 税务机关提醒,消费者取得发票后对有怀疑的发票,可致电12366———3查询;同时,纳税人还可以通过检查发票是否都盖上与该店经营名称相符的发票专用章来检验,如发现没盖章或盖上的章与该店经营名称不相符或盖章印记相当模糊无法辨认的发票可拒绝接收。 如果发现假发票可以拨打举报电话:83637040。 如何识别真假发票 票面应使用规定的印章。 业户开具的发票,票面应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印章;税务机关开具的《通用发票》应加盖“代开发票专用章”。 发票票面印章上的单位名称应与收款单位名称相一致,伪造发票上加盖的通常是假印章或者是与本单位发票专用章名称不相符的印章。(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