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降低制裁门槛完善保护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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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6日16:27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9月6日电(记者王宇、张毅)在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透露,为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进一步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我国将在年底之前出台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适当降低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制裁门槛。 张志刚称,据他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就关于办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了深入的调研,目前已经形成了初稿。该司法解释将在年底以前出台。其内容包括将适当降低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在刑事制裁方面的门槛。同时,对在线盗版、假冒侵权产品的运输、储存和分销等侵权行为的处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之所以要降低刑事处罚的门槛,并不是说明以前的标准不符合国际标准。与国外的知识产权保护大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不同,中国为了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建立了行政和司法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管理模式,许多案子比较小、情节比较轻的案件是通过行政的途径进行解决。但是,考虑到目前知识产权侵权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我国决定进一步降低司法执法中刑事处罚的门槛。 据介绍,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已经建立起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比较齐全的保护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管理体系和执法保护体系,参加了国际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条约、公约,走过了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逾百年的历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