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时评:李明学何以能“日进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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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1:00 大江网-江西日报 |
一个科级干部,疯狂敛财近千万,竟创下了今年河南省的职务犯罪之最!这个人就是郑州市电业局物资公司经理李明学。据当地《大河报》报道,在2002年1月至2004年2月的700多天里,李明学共存款700多万元,不折不扣的“日进万金”! 李明学为何“疯狂”到如此程度?检察机关认为,主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虽然监督李明学的部门不止一个,比如郑州市电业局设有纪委,李明学上有主管局长,物资公司与其他处室有相互制约的机制,但这些监督机制形同虚设。 缺乏监督当然是关键,但这是宏观上的原因。具体地说,问题出在哪些环节呢?据检察院调查,电力系统属于行业垄断部门,李明学所在的物资公司是电力系统一个权力比较集中的下属机构,负责全市电业系统所有电力、电气物资设备的采购,每年经手资金上亿元。推荐和采购哪个厂家的设备,什么时间付款,都由经理李明学说了算。每次开招标会,他都是一个人住在宾馆,供货厂家负责人和业务员在门外排成长队给他送礼,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 招投标,问题也出在招投标上!近年来,全国共有十几个交通厅(局)长“栽”在高速公路上,不都是在招标上做手脚而大肆敛财吗?一个标段就是一次“寻租”的机会,每次机会都可以大捞一把。本来,招投标制度就是为了防止工程建设中的权钱交易行为。按照制度的设计,在每项工程的招投标中,参与竞标的单位拥有公平竞争的权利。这种竞争凭的应该是实力、信誉等因素,而不是人情、关系甚至某个人的“指定”。然而,在现实中,个别主管领导往往主导着招投标的进程,一个条子、一个电话甚至一个暗示,都会让所谓招投标流于形式——前“腐”后继的交通厅长们以及这个小科长都用行动一再证明了这一点。 其实,为了规范招投标行为,国家、各相关部委以及各地相继出台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内的很多法律、法规以及地方规章。可为什么招投标中的权钱交易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呢? 走过场的招投标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而且让腐败行为披上了合法的外衣。招投标不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就不可能得到遏制,甚至“再创纪录”。为了科长“日进万金”这样的事情不再重演,必须在加强对权力监督的同时,将招投标等“腐败多发地段”统统置于阳光之下。 (盛大林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