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武建企存钱防拖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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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1:36 法制晚报 |
本报讯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设立农民工工资预留账户,以便于在企业出现欠薪情形时,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的工资。这是宣武区为防止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出台的新规定。 对于在设立预留户后,连续12个月没有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和群体事件的企业,宣武区劳动保障局、区建委等政府部门将为该企业提供一系列优惠政策及服务措施,用政策引导企业规范用工。 作者:那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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