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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拍摄这样的“内参”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5:42 中国青年报

  《陕西对症下药治疗“机关麻木”》一文(9月3日《中国青年报》),其中列举的一条经验值得商榷:“咸阳市委要求市电视台每月拍摄一部《咸阳新闻内参》,对各级干部的作风揭短亮丑,让市委常委和各县市区委书记一起观看。”

  对干部作风的揭短亮丑,有必要搞成“内参”吗?这又不是什么国家机密。“机关麻木”的种种事例恰恰应该公布于众,接受最广泛的群众监督才是。实际上,这个所谓《新闻内参》只是起到了举报的作用,或者是个调研的作用。举报,似乎让普通举报人担当更为有效;而调研,似乎让机关的秘书或调研员们来干更为得力。当然电视台也不是无事可干,他们应该承担的是采编新闻,把采访的揭短亮丑稿件发出去,而不是采写只让几个常委、书记看的东西。当然,这些新闻有的是要转为“内参”,但它是“转”为“内参”的,不应是“天生”的“内参”。

  其实,“新闻内参”自有其产生的规律和程序,它应该是新闻操作的副产品。这倒不是说“内参”不重要,“内参”的价值有时可能高于若干发表的新闻。但对新闻单位来说,“内参”只能是副产品。记者采来一篇新闻,编辑发现这篇新闻不宜公开发表,于是改发“内参”,并转呈书记专阅,这很正常。但这个程序倒过来,指派某个人去专门为常委、书记采写不公开发表的东西。记者的“内参”,是“碰上的”,是随机性的,也可以说是“无奈不得已而转成的”。而计划性的“内参”,其实是调研报告,应以书记的秘书班子或者机关调研员担纲为宜。这也是新闻单位和调研部门的重要区别。书记们即便真的需要“内参”,也不宜安排新闻单位直接做。

  笔者所在正是一家最基层的县级新闻单位,若干年来,对很多领导不把基层新闻单位当作新闻单位的做法体会颇深。基层新闻单位时下基本上被当作“造势”的工具,建开发区了,电视上整天开发区;撤开发区了,又整天撤开发区,跟着领导随风倒。领导是满意了,可老百姓骂娘。美其名曰新闻单位发挥了宣传功能、鼓劲功能,可老百姓却称之为电视台的“忽悠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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