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短供暖期行不通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6:36 大众网-生活日报 |
生活日报9月6日讯(记者胡永庆)在供热价格听证前夕,有市民提出缩短现行的140天供暖时间,以达到降低部分采暖价格的想法可能有些行不通,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济南采暖时间的长短是建立在对近30年来气候变化趋势基础上的,而且在6年前经过了民意测验后得出的科学结论。 8月31日,济南市供热价格调整申请方案出台,拟定今冬居民采暖价格为每平方米22.7元,每平方米提高了3.2元,提高幅度为16.4%。价格大幅提高让不少市民难以承受,有人据此提出能否缩短供暖时间,从而使采暖费降下来。 据了解,1998年之前济南市采暖期为120天,但对一些较为反常的天气如冬初寒流、春天倒春寒等无法防备,特别是1995年、1996年时期,夏季天气十分炎热,气温相对突然下降导致人体舒适度骤降,让许多市民直呼“受不了”,要求延长供暖期的呼声增强,机关和学校的要求尤为强烈。 到1998年,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人力,对济南市近30年来的气候变化趋势进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民意测验,1998年实行的《济南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决定在原采暖期的基础上向前推10天,向后延10天,总天数达到140天。 记者对和平路几位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居民采访发现,反对缩短采暖时间的声音比较主流,一位中年妇女认为,年轻人可能觉得供暖长短无所谓,但有老人和孩子的家庭或有关节炎等毛病的家庭就不一样了,一旦寒流来得过早或出现倒春寒,供暖和不供暖影响是很大的。 对此热电部门一位工作人员也说,缩短供暖时间对市民没有好处,像去年天气冷得早,热电部门提前供暖,如果缩短了时间,供暖还会拖后,许多家庭可能会冻得受不了。他认为,采暖期的长短应该主要考虑一个地方的气候状况,而不能过多受制于价格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