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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涨了11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6:58 天府早报

  早报讯(记者陈筱丽)四川省劳动保障厅昨(6)日宣布,四川省政府已下发《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对全省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一档达到每月450元,比去年的340元高出110元。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此次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都有一定幅度上涨。根据全省各地区工资水平和生活水平等不同情况,具体标准分为4个档次。其中,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第一档每月280元(每日13.38元);第二档每月340元(每日16.25元);第三档每月400元(每日19.12元);第四档每月450元(每日21.51元)。

  在新标准出台之前,成都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340元、310元、270元3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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