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速 30重点镇享受最新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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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7:59 成都日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康庆)2010年前,每个重点镇都要建成一个示范性宣传文化中心。重点镇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昨天,记者获悉,《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重点镇建设的意见》日前正式出台。 根据《意见》,包括黄龙溪镇、青城山镇等在内的我市30个市级重点镇有了一张全新的发展“蓝图”,市级镇除继续享受省、市相关扶持政策外,还将享受包括税收、社保等在内的最新扶持“计划”。 优惠 自己招的商自己收税 据了解,重点镇按照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旅则旅、宜居则居的原则,发展特色经济;重点镇负责的招商引资,产生的GDP由重点镇统计,税收由重点镇收取。从今年开始,将已征地农转非人员、新征地农转非人员以及在重点镇属地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城镇从业人员和农民工纳入社保范围,享受城市社保待遇。 培育 古镇旅游服务功能 在加快重点镇建设过程中,对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内涵,古建筑、古街区保存较完整的城镇要注意保护和合理利用,选择条件优越、设施条件较好的古镇,培育其旅游服务功能,并在条件成熟后以门票形式收取古镇保护费。 重点镇收取的排污费,应用于重点镇污染源治理。确定10个重点镇开展国家和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有机食品基地、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示范项目建设。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重点镇的生态环境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 农民进镇购房置业 重点镇建设用地主要通过土地整理、盘活存量土地解决。重点镇规划区范围内实施“农转居小区”建设试点。打破镇域界限,鼓励农民进镇购房置业,并免收土地使用证费用,房屋买卖转让登记费也将减半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