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3亿元惠及2.6万多学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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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8:38 南方日报 |
3.43亿元惠及2.6万多学子 仍有一半贫困大学生申请不到助学贷款 本报讯(记者/胡键 实习生/麦尚文通讯员/符信)昨天下午,国务院召开全国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解决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困难问题。 全国会议结束后,省政府随即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贯彻落实。副省长李容根出席了会议。 贫困新生申请贷款要求迫切 据介绍,近年来广东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了较大的发展。至今年7月,全省有59所高校开办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其中有18所职业类学校,3所民办学校,有2.63万学生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金额3.43亿元,实际发放2.65亿元,财政贴息468万元。虽然我省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了较大的成绩,但还不能完全满足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需求。近年来,我省累计的助学贷款申请人数满足率和申请金额满足率都只有50%左右。 根据测算,在广东普通高校就读的大学生一年的学费和生活费加起来至少需要8000元,贫困新生主要来自农村及城镇失业等低收入家庭。目前广东农村年人均收入4000多元,个别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年人均收入只有2000多元。来自农村低收入家庭要为孩子筹措学费相对困难,贫困新生申请助学贷款要求非常迫切。 助学贷款网上申请明日开始 李容根表示,省委、省政府将保证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足额、及时到位,继续支持民办高校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对民办学校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同样给予100%贴息,同样承担50%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使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经济困难及时得到解决。 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小鲁透露,广东明天将开通“奖学贷学工作网”,国家助学贷款实现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反馈,方便学生申请和学校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链接 助学贷款政策四大新变化 中央日前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作了一些调整,新机制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改变了贴息方式。贴息方式由原来的整个合同期间财政贴息50%改为在校期间财政贴息100%,学生毕业后自付利息。与我省现行政策一致。 二是延长还贷期限。由原来的毕业后4年内还清,改为毕业后视就业情况1至2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学生继续攻读学位的,向经办银行提供书面证明,财政部门按在校生继续给予贴息。 三是建立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一定比例,由财政和高校各承担50%,建立专项资金。学校的50%由财政部门按“收支两条线”返还的学费收入中直接拨给教育部门,教育部门实行专款专用。部委院校由中央财政负责。 四是以招标方式确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以实际放款额提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比例为标的,按隶属关系委托全国和省级学生贷款管理中心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 胡键 符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