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指控梁锋涉嫌三宗罪 穗原海洋渔业公司老总受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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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8:41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贺信)原广州市海洋渔业公司(下称广州渔业公司)总经理梁锋昨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检察机关指控梁锋涉嫌走私、受贿和挪用公款三大罪名。梁锋本人及其辩护律师为其进行了无罪辩护。 据起诉书指控:2001年12月到2002年11月,广州渔业公司和梁锋利用国家对渔业公司自捕水产品免税进口的政策优惠,为从其他渠道获得的水产品以自捕水产品的名义报关,偷逃税款72万多元。检察机关认为,广州渔业公司和梁锋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对此指控梁锋予以否认。梁锋说,检察机关所述的水产品是渔业公司和其他公司合作生产的;即使不是自捕水产品,也应由生产主管人员负责;他本人对此事并不知情。 检察机关同时指控梁锋涉嫌收受他人贿赂以及挪用巨额公款。梁锋认为这两项指控也与事实不符。他陈述理由说,确实有人送过自己1800元,但他本人发现后,曾经要求送钱人前来取走。只是因为对方一直拖着不办,“时间久了也就忘记了”。梁锋称自己把这笔钱用于慰问离退休老同志了。 对于起诉书提到的“大彩电”,梁锋说那是因为自己曾经在工作之外帮助过朋友,“彩电只是朋友之间的人情来往”。 对检察机关挪用公款30万借给某公司并事后收取好处费500元的指控,梁锋做出了另外版本的表述。他说,自己借款的对象并不是该公司,他本人不仅没有听说过该公司名字,也不清楚这笔钱怎么到了该公司手里。那500元是别人给的,但给钱的原因是梁之前曾经送出两瓶深海鱼油。 由于控辩双方对证据争议较大,昨日的庭审持续了一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