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扣压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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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10:09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郴州肖先生9月6日来电:我妻子7月16日办理好经纪人担保手续后,在郴州某药店上班。上班后,该药店没有同我妻子签定劳动合同,却扣压了我妻子的中专毕业证,并说不做满3个月就不能发工资。该药店的做法对吗? 回音本报值班律师李春光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政策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压劳动者的证件,并且在劳动者提供服务后,应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由此可见,该药店的行为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局举报,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