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胶州对破坏投资环境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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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12:34 人民网 |
人民网青岛9月7日电山东省胶州市整治投资软环境再出实招: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举报人的投诉查证属实的,可获得1000-5000元不等的奖金。 胶州市最近出台的《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实行有奖举报的实施办法》规定,所举报案件经胶州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查证属实后,根据情节轻重、经济损害程度大小,对被举报单位实行不同程度的罚款和行政处分,给予举报人1000-5000元奖励,奖金由被举报单位列支,投诉中心支付。受监督、举报、投诉的对象是胶州市各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举报人投诉的案件应是第一次举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投诉对象在办事过程中,有明确、具体损害客户利益及违规违纪的行为。 据悉,举报人可采取电话、书信、当面举报等多种方式向胶州市投诉中心举报,投诉中心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 如此一来,胶州的行政服务每个环节、每个人都将置于群众有效监督之下。一些行政机关干部说,一旦被举报,既丢了名,又丢了钱,我们一定要依法办事、热情服务。(宋学春赵法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