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就业人员严禁救火”的深层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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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05:36 中国青年报 |
深圳市防火工作会议做出要求,“严禁在校学生、老人、孕妇、外来就业人员参与扑火,以免造成他们的人身损害”。对这个消息,我真不知说什么好,几番“欲辩已忘言”。看到有读者投书媒体,说这是“对外来工‘人性化’背后的歧视”。但把“外来就业人员”与老弱妇孺并列,是一种什么样的“人性化”呢?水火不容情,救人水火,我还以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是千古不变的人性呢,为什么就偏不让“外来就业人员”有这样的人性呢? 显然,仅仅从字面上而不结合现实国情,是没法理解其中深义的。 先来琢磨一下“外来就业人员”。什么叫“外来就业人员”?为什么不一般地说“就业人员”或者“外来人员”?“就业”有“外来”和“本来”之分,就是因为城市来了农民工。农民工以外的“就业人员”,当然是可以参与救火了。不然,像深圳这样的城市,几乎全是近10年间移民来的就业人员,而今做出如此的“严禁”,岂不是当深圳失火,就只能眼睁睁看着烧,没有人敢去救了? 一旦把“外来就业人员”验明正身,就立刻显示了这个“严禁”的人性化含量了。当为了免于可能的人身损害而严禁老弱妇孺等弱者救火的人性光辉闪过后,“外来就业人员”———这些强壮的弱者———就立即感受到人性的另一面:一道以政令形式出面的反人性的寒光。 “外来就业人员”,这些除了力气几乎什么都没有的弱者,如果把他们组织成一个专业救火队,一定是一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一往无前的队伍。但不能让他们听凭个人内心的道德律令去救火,只因为他们“弱得相当可疑”。 他们弱到跟城市只剩下干活的关系,除了为城市干活,他们可以百无一虑,他们干完活可以转身就走,甚至没有劳动合约之类的牵挂;他们弱到城市只是他们的工地,城市的一切只是在建设中才与他的身体有关,一旦建成,就与他一切无关;他们弱到不需要知道这个城市的公共事务,不需要知道管理他们的人怎么样,他们只有劳动的义务,没有参与城市事务的权利———对了,你必须注意到,救火不只是一个义务,还是一种权利。 比如说你家里失火了,突然一个来历不明的叫化子帮你救火,你是否担心他趁火打劫呢?如果他不打劫,你是否担心他故意受伤,赖在你家里不走,白吃白喝呢?也就是说,一个来历不明的叫化子没有帮你家救火的权利。你是一个“外来就业人员”,你居无定所,晚上常常在工地上过夜,你身无分文,饿得眼冒金星,正在等待欠薪3个月的老板出现……你有什么权利去救火?凭什么相信你会顾惜那些与你毫不相关的财产?相信你不会趁机拿点什么揣进腰包?或者故意以救火的名义受点伤而赖在那里等待“解决”? 我不相信深圳有关部门的政策制定者会对“外来就业人员”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无缘无故的恨,而不是出于十分具体的考虑。是的,这个“严禁救火”令透露了丰富的信息量。设想让100年后的子孙来来看这个政令,可能会感到困惑。所以,我们今天就要给它做好注释。但是,今天的历史在100年后已经是无言的冷灰,然而它却是我们今天的现实!这个现实,也是过去历史的延续,早年,“剪刀差”剪出了社会阶层的区隔,长期不平等的社会群体各自选择了各自的道德和行为方式,“严禁救火”令折射了他们已经不能在同一个区间里良性互动。若今人不假自哀而后人哀之,这一切还在可持续甚至扩大。例如,“外来就业人员”的新一代,那些因缴纳不起昂贵的惩罚性高价而在城市里失学的新一代,那些在工棚里“自然成长”的新文盲,大约也十多岁了吧,你与他们的目光对视过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