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重视党政干部文凭腐败(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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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06:30 人民网 | ||||||||
党政干部文凭腐败,危害性极大,它既败坏了我国的学风,冲击了我国的教育体制,使我国的学位水准降低,又为那些不学无术、投机取巧、滥竽充数的官员提供了腐败机会,打击的是那些诚实学习、忘我工作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那些一心想搞文凭腐败的人,一旦文凭造假成功,担任了重要领导职务,就易危害党和人民的事业。比如震惊全国的李真腐败大案就是一例子。李真,一个出生于张家口普通干部家庭的人,利用假文凭招摇撞骗,28岁就当上省委领导的秘书,7年之间又官至正厅级,当上了河北省国税局的局长,成为“政治暴发户”,贪污受贿1000多万元。假如他当初没有那本假文凭,也许就不会升得这么快。 党政干部文凭腐败之风为啥愈刮愈烈? 首先是“一把手”起了“带头”作用。一个地方的一把手,如果他自己的文凭就是“说不清楚”的,那么,这个地方的假文凭就一定会有市场。 其次是法律缺位。我国发布的《关于办理伪造、贩卖伪造的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明刑事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对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学历、学位证明的行为,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处罚;明知是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学历、学位证明而贩卖的,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共犯论。依照刑法第280条第2款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该解释只规定了对制售假文凭者的刑事制裁措施,却没有从法律上规定对持有、使用假文凭者的制裁惩罚措施。很显然,这不利于从根本上打击、防范假文凭。笔者以为,要想有效解决官员文凭腐败愈演愈烈的问题,必须尽快完善立法,买卖、使用假文凭,都要依法进行惩处。 再次是学校问题。一些高校受利益驱动和金钱的诱惑,不断招收在职领导干部攻读硕士、博士等高学位,进行肮脏的权学交易:或是投桃报李,自动送上门去;或“官员拿证,单位买单”;或入学不经统一考试,由学校“单招”;或课程安排随意,“代劳”、“操刀”等等;一些在职领导干部握有一些项目的审批权,利用手中握着的权,给学校土地批租、增加经费等许多“好处”,使这些高校自降“门槛”、“校格”,这是不折不扣的以权谋私,是货真价实的“另一种学术腐败”。 假文凭的肆虐流行,特别是部分党政干部读学位造假,不仅使人们对我国的教育制度产生信任危机,而且败坏我国干部的声誉;不仅扰乱了我们的事业,还扰乱了正常的人才流通渠道和秩序,滋生了腐败现象,给党和国家造成了严重危害。因此,彻底清除党政干部读学位造假这一丑恶现象势在必行。2004年09月08日06: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