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抽检食品榕江味精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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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09:19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本报海口9月7日讯(记者元惠卿)本报近日报道海口市有关部门曾抽检的6种味精之一,由广东揭阳市味精厂生产的“榕江牌”味精,经权威机构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其谷氨酸钠含量合格,达到标准要求。 此次检验的“榕江牌”味精为500克包装,生产日期为2004年4月2日,由海南裕兴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检验。检验的项目是谷氨酸钠含量。根据国家标准,该样品所检项目按“检验和判定依据”检验符合标准要求,其谷氨酸钠含量达到99%。 作者:元惠卿 (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