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拒绝地产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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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09:32 南方都市报 |
城中村改造拒绝地产商 市政府明确以村集体和村民个人出资为主,石牌等八村先行试点 本报讯(记者严艳 通讯员彭宇 曾跃宏)广州城中村改造坚持“不以房地产开发启动”原则,以村集体和村民个人出资为主,政府将对公共设施、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给予适当的支持。目前,石牌、三元里等8个城中村正在进行试点,完成后将正式出台相关政策法规。这是广州市建委在答复政协委员提案中透露的。 改造原则:政府不直接投资 目前,广州共有138条城中村,广州市建委在答复政协委员提案时表示,城中村的改造将拒绝房地产开发商的参与,坚持“政府不直接投资”、“不以房地产开发启动”、“谁投资、谁受益”的改造原则。目前主要通过试点村改造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实施来摸索改造办法,三元里村、槎龙村、棠溪村、石牌村、沥胺村、茶胺村、文冲村、笔岗村8个村先行进行试点改造,改造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完成并进入终审阶段。试点完成后,将正式出台政策法规,对全市的城中村进行全面改造。 据悉,市政府要求城中村改造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要与周边城市环境相协调,要考虑到“城市与村民”之间的利益均衡协调。同时,政府还明确改造的筹贷方式主要是以村集体经济和村民个人出资为主,市、区两级政府对公共设施、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给予适当的支持。 下一步,市政府将推动各区对列入消防重点整治的46条城中村逐步开展改造规划编制工作。 管理思路:集中建设出租屋 据了解,在城中村的改造规划方案中,有关部门试图探索在合法范畴内对出租屋进行集中建设、统一管理、合法经营的思路,并要求在城市规划的框架内进行,力求达到降低人口及居住密度的效果。 规划方向:形成传统岭南城市特色 答复还透露,城中村的改造和规划还将避免“千村一面”。除了建设环境优美、功能完善的现代居住小区,还应通过保持地方传统风格的连续性和可识别性,共同形成传统岭南城市的特色。因此,规划部门将在改造规划中重视对村内文物、传统街区风貌、传统文化等的保护,以烘托出具有岭南文化特色的历史和民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