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请人代劳 同事乘机贪污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11:00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一名从事财会工作多年的老出纳,竟将自己负责的工作交给同事去做,结果同事利用机会贪污公款67万元,老出纳因此被推上了被告席。 王某某从1980年开始,就在某单位财务科工作。在2000年2月至2001年11月期间,王某某多次将份内的工作交给同事段某(已判刑)办理。段某利用这个机会,采取不存、少存或多取的手段,贪污公款67万余元,并全部用于个人挥霍。 一审法院鉴于王某某犯罪情节较轻,认定王某某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罪名成立,对其作出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接到判决后,王某某不服,坚持认为自己无罪,并表示要提出上诉。 作者:赵车 来源: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