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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开始征求意见大力保护民工和消费者利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11:07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本报讯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近日公布,开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对损害消费者和农民工利益的行为处罚力度相当大,降低工程质量的最高罚款额度为50万元,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最高罚款额度为30万元。

  对于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建筑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绝不宽容。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或者施工企业等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随意压缩工期的,可以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承包单位未依法与劳务企业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的,或者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并拒不改正的,可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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