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出苍蝇索赔1万 行不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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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11:08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据《现代金报》报道,在啤酒中吃出一只苍蝇,竟要店方赔偿一万元的“精神损失费”,日前,在浙江省绍兴县发生的这起事件让当地消费者协会伤透了脑筋。该消协呼吁,消费维权不能漫天要价。 季先生于日前请几个朋友在绍兴县湖西路的一家酒店用餐,从一瓶浙江产的啤酒中吃出了一只苍蝇。季先生向县消协投诉并索要1万元的巨额精神损失费。 接到投诉后,绍兴县消协先后多次派人进行调查调解。虽然酒店同意赔偿相关的医药费和误工费,并补偿每箱价格48元的啤酒10箱,但季先生一再坚持要赔1万元以上。由于差距太大,调解没有成功。至今,季先生连酒店同意赔偿的医药费、误工费和啤酒都没能拿到。 消协人士说,遇到一点点伤害就提出巨额赔偿,超出了消费维权的“度”,违背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有关部门不会支持,而到头来吃亏的还是消费者自己。(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