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开征遗产税还要等相当一段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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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17:58 新华网 |
“赠予税”先于“遗产税” 尽管作为真正的“富人税”,遗产税与升斗小民的关系并非特别密切,但开征的消息还是不断引起各界的关注,今天上午,有税务专家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指出,短期内开征遗产税尚不可能。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曾经指出,从立法的角度看,遗产税开征还需要大量的准备工作。据了解,这些问题主要包括如何确定被继承人遗留财产的实际数量和财产价值等。另外,由于我国民法和继承法中没有提到公民死后要缴纳遗产税的问题,如果开征,就得相应修订民法和继承法。 专家还指出,征收遗产税需要一系列税制的完善来作保证。据报道,从2003年开始,一些城市出现“零岁房主”,一些未成年的孩子成为豪宅的主人,其中年龄最小的业主居然是八个月的婴儿。个中原因是一些手头富裕的家长“未雨绸缪”,为躲避尚未开征的遗产税,早早为自己的孩子买下房产。专家认为,要减少类似避税行为的发生,最好在开征遗产税前能够先试行征收赠予税。 专家认为,开征遗产税还有一个条件,那就是百姓的收入水平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有了一定的财产存量,这要依赖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而定。在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不少人只是维持基本的日常生活,遗产对他们来说是件比较遥远的事情。 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税收与理财中心主任杨卫华认为,遗产税的开征可能还要再等上十几年,因为目前社会上的“富人”主要是一些中青年,近期即使开征遗产税,也可能面对“收不到税”的问题。 遗产税80万起征暂难行 如何摸清遗产底细是一大难题 《青年参考》报道:继全国人大正在对家庭财产申报制等数项反腐建议做立法准备的消息传出后,另一项反腐措施———遗产税也箭在弦上。9月3日,反腐专家王明高向记者透露了他们设计的遗产税实施方案(下表)。 反腐专家、湖南省委组织部党员管理处副处长王明高说,建立遗产税、赠与税、实施“金融实名制”与健全“家庭财产申报制”一样,都是制度反腐的治本之策。 早在2000年,国税总局就委托王明高参与遗产税的设计,原因在于他的另一重身份:国家社科规划“新世纪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对策研究”课题组组长。 王明高强调,开征遗产税可从两方面提高腐败“成本”:一是遗产税直接增加了贪污受贿者的“经济成本”,这些人冒着巨大风险所得到的收入,最终有相当一部分以税收形式上缴财政。二是遗产税大大增加了腐败行为暴露的可能性。 征收遗产税的一个难点在于应税额的确定。有的学者认为开征遗产税主要目的在于增加财政收入,因而主张低起点征税。 对此王明高评价:“开征遗产税主要目的是对少数占有大量财产的人征税,限制财富过分积聚于个人。”在他看来,如果起征点定得过低,比如有学者建议为10万元,则很可能打击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 在王明高的设计中,我国遗产税的起征点定为8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数字中还包含着房产价值。“大家也许会认为80万太低了,在北京80万可能连房子都买不下来”。但他强调,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地区经济水平、地区个人收入财产拥有量差距较大,80万只是一个“全国平均值”。据王明高调查,一个清廉正规的官员,其房产平均值是20万—30万,“一辈子下来所有的也不过五六十万”。但他同时承认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在北京、上海、广州等高消费、高收入的城市,遗产税的起征点应该相应提高,具体数值应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决定。 遗产税税率累进制征收设计方案 级别 应纳税遗产额(万元) 税率(%) 1 10以下5 % 2 10-5015 % 3 50-10025 % 4 100-300 35 % 5 300-500 45 % 6 500以上 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