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半年园区土地将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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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04:09 重庆晚报 |
本报讯为提高土地使用率,工业园区将严禁低水平重复建设,空置半年的土地将坚决予以收回——日前,市建委、市国土局等部门开始了对全市工业园区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按照我市出台的有关工业园区用地问题的规定,我市将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对工业园区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彻底清理。清理重点是闲置的经营性用地、低效利用的工业用地和工业园区里的闲置土地,以及停建项目的土地。有关负责人特别强调,入驻园区企业在依法办理了项目用地等手续后,应在3个月内开工,大型项目不超过半年,逾期不开工者将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记者 曹 阳)网络编辑:翁正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