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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车未过户 肇事受牵连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07:20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陈宇实习生余从明)车辆转让后出车祸伤了人,原车主也要承担赔偿责任?昨日上午,家住杨家坪的孙先生向本报反映,他的一辆长安面包车已经卖出,但买主一直未办理过户,近日买主肇事伤人,伤者就要求他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孙先生称,8月1日,他将一辆旧长安面包车卖给了大渡口的高某,并将该车所有证明手续交予高。之后,孙多次催高到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但高以太忙为由,双方一直未能去办理。

  9月5日,高某驾驶这辆长安面包车在驶往大渡口双山的途中,面包车侧翻入路边的水沟里,造成车上两名乘客受伤。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高应对该事故负全部责任。但高无力支付伤者全部费用,为此伤者要求原车主孙先生负连带赔偿责任。

  市车管所一负责人介绍,由于孙未在一个月期限内及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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