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拒绝地产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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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09:05 南方日报 |
本报讯昨日,笔者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广州市城中村的改造将拒绝房地产开发商的参与,坚持“政府不直接投资”、“不以房地产开发启动”、“谁投资、谁受益”、政府对公共设施、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给予适当支持的改造原则。 目前,广州共有138条城中村,三元里村、槎龙村、棠溪村、石牌村、沥胺村、茶胺村、文冲村、笔岗村等8个村先行进行试点改造,改造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并进入终审阶段。试点完成后,将正式出台政策法规,对全市的城中村进行全面改造。 广州市政府要求城中村改造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要与周边城市环境相协调,要考虑到“城市与村民”之间的利益均衡协调。同时,还明确了改造的筹贷方式主要是以村集体经济和村民个人出资为主,市、区两级政府对公共设施、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给予适当的支持。 赵南坚 黄萍 杨晶晶 穗房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