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增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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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09:05 南方日报 |
本报讯(南方都市报记者/张小玲)昨天,深圳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刊登了退休人员2004年基本养老待遇调整的公告。从今年7月起,深圳对2004年6月30日前退休(职)的企业人员、城市化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80元,其社会医疗保险费亦相应增加。 按《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深圳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每年7月份调整一次。具体调整比例根据本市上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和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净增长情况予以核定。同时,根据《深圳市宝安区、龙岗区城市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过渡办法》有关规定,按照深圳上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和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净增长情况,经市政府同意,从2004年7月起,市劳动保障局对2004年6月30日前退休(职)的企业人员、城市化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80元,其社会医疗保险费亦相应增加。 据了解,去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是81元。此次调整后,深圳企业6万余名退休人员月均可领1800元基本养老金,3万余名农村城市化退休人员月均可领900元基本养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