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吃窝边草 借车再卖车 一无业青年被判刑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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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09:05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见习记者/张庆龙 实习生/崔财鑫 通讯员/区惠妍)近日,禅城区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以借车名义实施盗车行为的潘某有期徒刑一年,处罚金3000元。 刚满18岁的潘某是禅城区南庄镇人,初中毕业后一直没有工作,但用钱的地方又多,于是他打起了身边朋友的主意。今年3月19日下午6时多,潘某在南庄镇彩×煲仔饭店门前向朋友何某提出要借摩托车用,何某不加考虑就将车钥匙交给他,潘某立即把价值3942元的女装摩托车开走。同年4月7日,潘某又以办急事为由,向同学罗某借得一辆价值1170元的男装摩托车,同一天又以相同理由向另一名黄姓朋友借走一辆价值4180元的女装摩托车。之后,潘某将这些车辆以低价销售,三辆车仅卖了3000元。由于害怕朋友追问,潘某卖完车之后就藏匿起来,但案件很快就被侦破,部分被盗摩托车也追回发还给车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