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孕产妇分娩有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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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09:25 南方都市报 |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启动 贫困孕产妇分娩有救助 本报讯(记者曾文琼 实习生梁朗然 通讯员陈广泰)昨天,广东省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简称“降消”项目)正式启动。今明两年,省财政将拨出560万元专项资金加上各地配套资金,在曲江等10个山区县和广州等5个流动人口较集中的城市实施“降消”项目,项目还将拨出专款救助贫困孕产妇,贫困产妇可申请救助卡在分娩时获得救助。 据了解,该项目主要是为了解决我省山区贫困农民和城市流动人口中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偏高的问题,并力争在两年后农村住院分娩率≥85%,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8%,新法接生率≥98%,产前检查覆盖率≥95%。 据悉,该项目实施的10个山区县(市、区)是曲江区、和平县、大埔县、兴宁市、陆河县、德庆县、连州市、英德市、饶平县、罗定市,5个流动人口较集中的市是广州(白云区、天河区、番禺区)、深圳(宝安区、龙岗区)、珠海、东莞、中山。 贫困救助资金申请表、救助卡和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经费三联单由卫生部制定,省卫生厅统一印制并发放至各项目县卫生局。 贫困救助资金申请表由项目县卫生局下发至村保健员(村医)或妇女干部,按本村贫困孕妇数发至贫困家庭,填写后交村委会讨论确定,并在全村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经乡(镇)卫生院复核,报乡镇政府备案,同时上报县卫生局,审批同意后办理贫困孕产妇救助卡。 县卫生局将批准的贫困救助孕妇名单和救助卡下发至乡镇卫生院,由村保健员(村医)或妇女干部按名单将救助卡发至贫困孕妇。持救助卡的孕妇到乡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