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务员工资改革反应不一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09:33 桂龙新闻网-南宁日报 |
由于收入降低,北京的不少法官对一项被誉为“阳光工程”的工资改革计划颇有怨言。而据了解,北京市此次工资改革,受到影响的不仅仅是法院,税务、工商等传统“强势”部门皆感到“秋凉”。 这场被有些人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都最大工资改革”,力求解决部门收入“两极分化”问题,而由于涉及面广,触及利益甚多,正在步入真正的深水区,很多人感叹改革的艰难。 从根本上堵住部门创收 仅以法院为例,北京市朝阳、海淀和丰台三区法院的法官收入下降最大。以前,法官们每审一起案子就会有加班费;现在,工资改革计划取消了加班费,法官收入也不再和诉讼费挂钩。 中国公务员工资由于各个部门权力不一,“吃财政饭”的人收入存在严重的“两极分化”。对此,北京市人事局下发的工资改革计划的精神就是要求各部门同一级别、同一工作年限,收入要一样,而在不同年限、不同级别中体现收入差距。改革力求从根本上堵住部门创收等不正常现象。 接受笔者采访的不少专家学者和政府官员赞赏北京市委、市政府的改革魄力,“这个问题多少年都没有解决。都是公务员,凭什么相差会这么大呢﹖” 但是,争议也很大。一位被降了工资的人愤愤不平地拿他工作的部门和团委对比,在他看来,自己的部门每天要为财政收回大量的钱,工作很辛苦,但团委的人却只需要在办公室坐坐,“非常轻松”。 北京市人事局办公室一位董先生指出,过去那些过高的收入其实都是超越规定范围自行发放的,这次改革不是降低大家的工资,而是进行规范,“公务员做工作是职责所在,有了工资再领加班费,这就不合适了”。 法官首当其冲 在这次工资改革中,收入明显降低的群体是法官和税务等“强势”部门的人,而法官受到的冲击特别大。北京市财政系统一位官员估算,全市法官实际收入降低的幅度平均在35%到50%之间。 宣武区法院一位法官表示很“气愤”。改革前,这位法官一年的收入算下来,平均每月约为4000多元;经过改革,现在,这位法官的工资表上只有2000元出头。 在这位法官看来,基层法院工作特别繁重,如果一味按照行政级别定收入标准,那还不如找个清闲的机关过舒服日子。 朝阳、海淀和丰台三个区法院“损失”最大。一位内部人士透露,在全北京市,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和案源多寡不一,这三家法院比其他基层法院处理的案子都要多,法官的收入也要高得多。 在朝阳法院,法官除了国家规定的工资,每办一个案子都有加班费,还有月奖、季度奖、年中奖和年终奖。更重要的是,法院的收入主要来自诉讼费,诉讼标的越高,诉讼费就越多。 “我们的活是一年比一年多,而收入却在减少。”朝阳区法院一位法官的言语中透着失望和无奈。 一位法官认为,在法官工资问题上,存在着两个问题:一是由政府主导甚至决定法官的收入,二是将法官的收入标准和其他行政公务员相提并论。 顺应民心还是“用药太猛” 对于这次改革,北京财政系统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以“用药太猛”和“弊端严重”来评价。他认为,它将导致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强化官本位,因为官位越高收入越多;二是影响基层的工作积极性;三是让工资改革变成大锅饭。 他还对执行效果表示担忧:如果这些人的收入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改革用药太猛,会逼迫他们寻找其他“创收”。 但也有人不同意这种看法:必须用“猛药”治“恶疾”,这样的改革体现了市委、市政府从严治吏、取信于民的决心。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晨光教授认为这次改革出发点是好的。他认为,由于中国法官收入偏低,很多地方的法院就将诉讼费收入多寡和法官收入挂起钩来,“这就违背了司法的宗旨”。 不过,王晨光教授也婉言批评,将法官的待遇比照公务员核定,“不是特别合理”,也“不大符合司法的性质和规律,在很多国家,法官的工资是由议会来决定,中国的法官工资也最好由人大来主导”。 还有人关心,这种改革,究竟算不算得上是一种按劳分配的新模式﹖ (肖山) 责编:谢寿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