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规”人员为何照当人大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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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09:36 红网 |
原广州市海洋渔业公司总经理梁锋昨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检察机关指控他涉嫌走私、受贿和挪用公款三大罪名,三项罪名加起来总案值不到100万元。此案本身价值不大,之所以吸引眼球,乃是梁锋竟然在“双规”期间堂而皇之地当选为市人大代表。(2004年09月07日《信息时报》报道) 这是一桩让人感到十分尴尬的事件,然而它却真真实实地发生了,问题出在哪里呢? 首先,是人大与纪委、司法等相关单位联系的脱节。前年12月底,市纪委对梁锋实行“双规”。而此前,市农业局已经将梁锋作为代表候选人推荐到市人大有关部门,按照选举办法,梁锋作为市直单位推荐的市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被分配到番禺区人大选举,由番禺区人大代表通过间接选举的方式选举梁锋为市人大代表。但是,由于纪委没有及时地把情况向人大通报,再加上番禺区人大代表们一直没见过梁锋,对他的了解也都是市农业局的推荐材料上的情况,更不知道梁锋当时已被“双规”,所以,去年1月18日前后,“双规”老总梁锋竟然顺利地当选为市十二届人大代表。 其次,是候选人与选民的脱节。按照《选举法》要求,候选人不说做竞选演说、回答选民提问,最起码应当与选民见个面,认识认识,了解了解,但是该案中番禺的选民一直是在和梁锋的文字见面,却见不到本人。如果有一个见面机制,就不至于候选人被“双规”时选民还在选他。 “梁锋事件”虽然只是个案,但却暴露了目前选举制度上存在一些问题。虽然选举法修正案规定选举委员会应当向选民或者代表介绍代表候选人情况,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但在实际选举过程中一些地方为了图省事,介绍候选人的方式仅限于书面介绍,内容也只有姓名、年龄、职业等基本情况,既缺乏透明度,更鲜见候选人的见解和主张,导致不少选民都是在不了解候选人的情况下或是人和名对不上号的情况下投的票。“不了解候选人”,对候选人的陌生与隔膜,已在某种程度上造成老百姓的厌选情绪。 人大选举是广大选民参与民主政治的一种重要形式。既是民主,就要确保选民对候选人“知名、知人、知情”。怎样知?俗话说,百闻不如一见,见面是个最好的形式。有了面对面的交流、沟通,选民才会知道候选人的所思、所想、所愿,洞悉候选人的所言、所做、所为,在观察、分析的基础上,形成内心确信,从而决定是否投下自己神圣的一票,也可以有效防止“双规”老总仍当选人大代表的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稿源:红网)(作者:万全)(编辑:徐志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