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学生九大不良消费行为令人忧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10:05 法制日报 |
厦门市消委会发出消费警示———学生九大不良消费行为令人忧 本报记者 郭宏鹏 近年来,学生高消费现象逐渐引起社会的关注。学生是一庞大的消费群体,在多元化市场经济条件下,学生的消费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对中小学生的消费教育却严重滞后,在许多地方和学校还是空白。 福建省厦门市消委会从一些学生及家长的反映中了解到,学生高消费现状普遍存在,一些不良消费行为令人担忧,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饮食消费跟着广告走。电视上食品广告的泛滥,大大影响了中小学生的饮食结构,广告食品是中小学生难以抵抗的诱惑。不是广告品牌的食品不吃,不是广告流行的饮料不喝,这在中小学生中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服装消费跟着名牌走。校园里西装革履、名贵衣衫已不鲜见,名牌产品更是比比皆是。部分学生把更多的时间放在“精品屋”、“服装城”里,专拣名牌服装买,不论价钱。 娱乐消费跟着新潮走。无论游戏厅或歌舞厅,不难发现中小学生的身影。尽管学校对此明令禁止,可有少部分中小学生仍难以拒绝诱惑,甚至不惜以逃课为代价。 人情消费跟着大人学。庆贺生日是中小学生最具普遍性和代表性的人情消费。而日常人情消费的花样也不少:考试得了第一名,要请客;在某项比赛中获奖,要请客。 促销消费跟着赌博走。饮料、零食、玩具等小商品的促销,总是能吸引学生们的注意。促销一是分散了学生精力,二是滋长急功近利思想,三是诱发赌博心理。 手机消费副作用明显。上课时此起彼伏的手机响铃干扰了正常教学秩序,手机不良短信的泛滥给学生成长带来危害。医疗部门资深专家指出,手机辐射对少年的发育成长具有一定危害作用。 网吧消费越陷越深。中小学生自控能力较差,抗拒游戏诱惑能力较弱。隐藏在居民楼等地含有赌博、淫秽内容的网吧,令一部分学生迷恋不舍。 重复消费不再老土。七八成新的书包、文具说扔就扔,只有新的才好。孩子们的道理是,虽然还能用,同学都换了流行的,我不换就太老土了。 成人化消费要的就是“酷”。在商场化妆品专柜常可以看到中小学生的身影,护肤品也上了学生的梳妆台,连男孩子也开始配戴项链、戒指等饰物。 鉴于上述,厦门市消委会特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家长,对孩子的消费教育不容忽视,建议从以下几点做起。 教孩子懂得花钱。应让孩子明白:钱是父母辛勤劳动的报酬,钱来之不易。乱花钱,不合理的花钱,就是对父母的劳动不珍惜。从而培养孩子逐步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正确对待孩子的物质要求。父母给孩子的零花钱要合理,并且要引导孩子有计划地使用。对孩子频繁的物质要求,有时可以采用延缓兑现时间的方法。对孩子某些不合理的物质要求,则要坚决拒绝,并耐心说明拒绝的理由。 不宜采用“物质刺激法”。有些父母常常以物质刺激来调动孩子学习和干家务的“积极性”。殊不知,这种做法容易使孩子养成做一点事就讲条件要报酬的不良习惯,更严重的是淡化了孩子的责任感。教育孩子的方法很多,千万不要在物质刺激上打注意,以免玷污了孩子纯洁的心灵。 引导孩子正确处理压岁钱。父母应对孩子讲明:压岁钱是民间过年时的一种风俗,重在人情交往,而不在于金额多少;压岁钱不是自己劳动所得,而是长辈亲友给予的,用来表示他们的关爱之情。因此,也应珍惜,不可乱花。 把消费教育和劳动教育结合起来。正确的消费观念,有利于培养孩子的劳动观念、劳动实践,使孩子懂得劳动成果来之不易,从而养成勤俭节约的消费习惯。因此,父母平时应安排孩子在家中干一些家务,帮助孩子养成劳动习惯。这也有利于纠正孩子乱花钱的不良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