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举报网:是生,还是死?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10:0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因为涉嫌违反《刑事诉讼法》,沈阳首个民间举报网站—————“中国举报网”被关闭了。从创建到关闭,这个网站的“寿命”总共1个月零7天。《华商晨报》2004年9月6日 反腐需要优良的举报环境 时下,一些地方“举报环境”恶劣,一些信访接待单位成了举报信函的“中转站”,举报人刚寄出的材料,不久就会落入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之手。故而刚刚建立起来的举报网“生意火爆”,可见也绝非无缘无故,可惜它又遭到了中道夭折的厄运。其实,有无一个宽松而优良的举报环境,从某种程度会影响反腐大业的兴衰成败!周士君 需要一个合法的空间 诚然,民间举报网站因为不符合国家法规应当被关闭。但是,在信息时代,反腐倡廉、打击犯罪,我们得与时俱进,必须充分注意到民间力量的参与、网络的益处。民间举报网站可以弥补政府相关部门在发现和追捕犯罪中的一些薄弱之处,作为非官方的民间力量所办的网站,少了级别、地区这些限制和阻碍人们举报的因素,可能让举报者在心态上更为从容,在时效上更为快捷。只要给出一个合法空间,搞好规范和协作,民间举报网站应当大有可为。蒋晨 一种先进的沟通渠道 据报道,“中国举报网”创办后,在社会上立即引起了强烈反响,平均每天能够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举报信件30多封。这说明,这个民间举报网站是当前社会所需要的。从社会传播的角度来看,民间举报网是一种先进的沟通渠道,它至少在两个方面有可能提高社会效率:第一,它有可能提高司法部门的工作效率,能够将以前很多因为传播渠道不畅而导致的积压问题,得以迅速传达给公检法部门;第二,它发挥了民间监督的力量,提高了群众监督的效率,对反腐败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郭加奇 用法律争取合法权益 民间举报网站为涌现更多负责任的公民,培育监督政府和在更大程度上自立、自主、自我管理的“公民社会”开辟了广阔的空间和渠道。沈阳市有关部门用对《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来解释关闭民间举报网站的理由在法律上有待商榷。笔者建议,“中国举报网”的创办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争取自身的合法权利。杨涛(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