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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食品制假 最高奖3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10:14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李慧燕通讯员邱晓莹) 为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昨日,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的《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举报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施行。《办法》规定,根据举报范围的不同,举报者所获得的奖励标准也有所区别,奖励金最低为3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万元。

  据了解,举报人员可以书面、电话或其他形式向全省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举报生产假冒伪劣食品活动,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事实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在奖励标准中规定,每起案件的奖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举报有功人员应当在接到奖励通知后3个月内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为了保护举报人,《办法》规定要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不得公开举报人信息。(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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