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坠河死亡 学校该不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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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12:22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7岁小学生在回家途中不慎跌入水流湍急的小河中溺水死亡。小学生家人称:小孩是在上课期间逃学出事的,校方应负监管责任;而校方则称:小学生是在放学回家途中出事的,与校方无关。 9月8日,记者赶到水城县滥坝镇一字河村对此进行了采访。据小学生高林艳的父亲高成义讲,女儿今年刚满7岁,8月18日到村里的一字河小学报名读一年级,因学校离家太远,中午都不回家,下午放学后才回家。9月6日上午9:00,高林艳去上学后,下午还剩一节课她就和5名同学逃学,当他们来到离学校不远处的一字河河边时,高林艳在河边洗脚,不慎掉入河中被水卷走。 事后,水城县和滥坝镇有关部门调查认为:高林艳是在放学回家途中发生的意外事故,校方没有责任,出于人道主义,县教育局和滥坝镇共补助高家2800元。对此,高成义表示不服,称有证据证明女儿是在上课期间逃学落水淹死的,要求校方进行赔偿。 一字河小学老师周礼告诉记者:当天高林艳所在班的最后一节课是体育课,他带领学生们在教室外上了一半时间的课,就下起雨来,之后他就把学生们带回教室唱歌,下课后高林艳才走的。不久,忽然有学生跑来说高林艳掉入河中了,周礼立即跑到河边,追出去一公里远,将高林艳从河中捞起来,然而高已经死亡。 作者:邓倩 寇启伟 来源: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