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居装修甲醛超标住户获赔4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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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15:36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见习记者顾霄扬通讯员方厚良 宁波晚报讯昨天,经北仑区消费者协会调解,一家装饰公司向消费者沃某一次性赔偿医疗费、人体伤害费、甲醛消除费等费用总计4500元,一场室内甲醛含量超标引起的纠纷案得到圆满解决。 去年11月26日,沃某与北仑区一家装饰公司签订装饰合同,委托该公司装饰其一套三室两厅的新房。新居于今年2月底装修完工。沃某搬进新居后一直感到头晕、恶心。沃某到医院诊治后,竟然发现下颚淋巴结肿大,怀疑与新房装修有关。 7月中旬,沃某委托宁波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其居住的室内环境进行检验,虽然此时离装饰完工已相隔近5个月,但结果中室内游离甲醛含量平均值每立方米0.21mg,是游离甲醛含量标准要求每立方米≤0.10mg的两倍多,个别处甚至超过8.3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