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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行被害人抢夺抢劫 两被告被龙湖法院判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17:04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王开颖报道:两名来汕的河南人事前通谋是要抢夺路人财物,但遭到反抗后便采用暴力强夺,结果被龙湖区人民法院以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和3年。

  去年11月23日下午5时多,34岁的河南省南阳市人李向兴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搭载老乡赵显峰来到龙湖区外砂镇下蔡某毛衫厂前面时,发现女青年徐某正在路上行走,李向兴遂驾车近前,坐在后座上的赵显峰突然伸手抓抢徐某随身携带的挂包。徐某的挂包里装有现金830元和手机一部,遭抢后即紧紧抓住挂包的带子不放,并与摩托车上的赵显峰互相拉扯,而李向兴则驾驶摩托车继续前行,将被害人徐某拖行两米多远后致其倒地受伤,但挂包未被抢走。后经法医鉴定,徐某身体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鉴于两人的行为是犯罪未遂,依法判处赵显峰有期徒刑3年3个月,判处李向兴有期徒刑3年,各处罚金1000元。(来源:《特区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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