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碰撞:遗产税是否反腐利器?该不该尽快开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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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22:08 人民网 |
新闻点击: (作者:邵洁) 反腐专家、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党员管理处副处长、国家社科规划“新世纪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对策研究”课题组组长王明高在电话中告诉《青年参考》记者,建立遗产税、赠与税、实施“金融实名制”与健全“家庭财产申报制”一样,都是制度反腐的治本之策。 王明高认为,在开征遗产税后,相当部分的灰色收入和非法所得将通过税收方式转化成国家收入,并且继承次数越多,转化越彻底。如果说严厉的纪律与法律惩处对腐败行为有“堵”的作用,那么遗产税的征收对腐败行为则能起到“疏”的效果。评说链接: (作者:顾一冰) 征收遗产税和赠与税,对于健全国家的税收制度,适当调节社会成员的财富分配,维护国家权益,具有积极意义,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法制建设的表现,因而成为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征收的一个税种。它有利于适当缩小贫富差距,有利于公益事业的发展,对于后代来讲,也有利于培养他们自立、自强、奋斗的精神。 1994年国务院批准的《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确定开征“遗产税”,现在其开征时机已经基本成熟,应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开征,使之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也许,一个税种的设立、开征会促进整个社会积极向上的心态,促进社会财富的“金碗”越盛越满,使得民众共享繁荣。 (作者:梁经纬) 《方案》透露的立法目的,是以开征遗产税的方法,惩戒贪污受贿的公务人员。但是,其一旦以法律的面目出现,惩戒的却是全国人民。届时,纳税人不会感到光荣,只会感到心理遭到伤害,后果十分严重。这种与我国国体相违背的立法动机,万万不可取也。 开征遗产税时机是否成熟,很值得研究。遗产税多出现于发展速度相对恒定的发达国家。而我们是发展中国家,一切问题的着眼点,是鼓励人们放心大胆的发展经济。《方案》所提出的起征点意见,针对最广的社会阶层,其实是民营企业家。从经济发展的具体国情讲,对这个阶层,还需帮其继续壮大,而不是限制它的发展。编辑留言: 专家认为,建立遗产税是制度反腐的治本之策之一,遗产税是反腐利器,开征遗产税可以提高腐败“成本”从而淡化腐败动机,对腐败行为具有“疏”的效果。是不是这样呢?批评者认为这是误国之策,孰是孰非?调节贫困差距是不是征收遗产税更好的理由?遗产税该不该尽快开征?欢迎广大网友各抒己见,进行探讨。请将感言写入留言板,或将评论稿件寄至观点频道信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