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举报电话无法接通说明了什么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00:31 红网 |
最近,河南省委要求省级领导干部和省直机关带头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全省政法部门率先推进服务承诺制,从8月25日至3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相继在省内主要媒体公开发布各自的一系列便民利民承诺,并公布了各家的举报电话。但随后群众和记者进行了拨打,这些公布出来的电话却多数不起作用。公安厅的电话竟因疏忽把电话号码弄成私人电话,好不容易拨通却挨了一顿训斥,省高院和省检察院的投诉电话则一直没人接,或每次都是录音电话,只有司法厅公布的举报电话可以正常工作。(9月8日《河南日报》) 公检法三部门作为执法机关,应该是遵纪守法、热心为百姓服务和令人敬重的部门。然而,作为省一级的司法部门,刚刚公布的举报电话就打不通,成为聋子的耳朵,委实令人大失所望。而实际上,这样的事情又岂止是在河南一个省发生?笔者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绝非偶然,说明其服务理念、工作作风仍停留在“三个远离”上,因而不足为奇。 求真务实是开展工作和取得成绩的基本保证,否则必然陷于形式主义。如果干某件事一心想的是广播里有声、电视里有影、报纸上有名,只顾一个劲地向外“吹”,而缺乏具体步骤和脚踏实地的功夫,最终只能是毫无实际意义的瞎呼隆,取得虚无缥缈的“政绩”。连设置一部电话这样的举手之劳都如此“艰难”,做其他较为复杂的事情又会怎样呢?只说不做,说多做少,显然与中央倡导的求真务实作风背道而驰。 开通举报电话是联系人民群众的一座桥梁,对于获取信息、沟通群众等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受理举报,司法机关可以拓宽案件来源渠道,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从而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维护社会正义和法律尊严,坚持做到执法为民,为群众谋利益。那么,连这样一条简单的联系群众的通道都不能顺畅,又如何保证执法为民呢? 诚实守信是对每一个公民的道德规范要求,而政法部门和政法系统的所有人员在这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是理所应当的。向社会作出承诺不是儿戏,而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必须践行诺言,言而守信。倘若违背诺言,言而无信,既糊弄了上级,也欺骗了社会与公众。这是对事业与自身、对国家与民众均不负责任的表现。 打不通举报电话看起来似乎是一件小事,但却关系到工作作风、服务理念和司法形象的大问题,不可掉以轻心。它必然影响履行职责,损害部门形象,疏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并且,作为省级上级部门不能率先垂范,会在下级面前降低自身威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令畅通。因此,希望河南省的司法机关能够知错必改,避免发生如此本不该发生的错误。也希望其他各地的党政部门、司法部门能够引以为戒,吸取教训。(稿源:红网)(作者:梁守泰)(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