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部网消息 目前广西自治区已确定科技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农业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四个部门为区直部门开展政务公开试点单位。对拒不推行政务公开或在政务公开中有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行为的,或因政务公开不真实、不公正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纪检监察机关要追究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记者9月8日从广西自治区纪委获悉,4个试点单位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的机密,都要向社会公开。
公开的重点是办事公开。主要包括:部门的工作职责及部门领导分工等情况;本部门出台的各项政策规定;本部门承办的行政许可项目的设立依据及办理条件、程序、过程和结果,违反承诺及违规违纪的投诉处理和责任追究办法;本部门年度具体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本部门管理的和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的分配依据、具体分配数额和使用监管情况;本部门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执行情况;人民群众关注的其他热点问题。
有关部门将对在推行政务公开中工作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调整其工作岗位或免去其所任职务;对拒不推行政务公开或在政务公开中有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行为的,或因政务公开不真实、不公正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纪检监察机关要追究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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