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出台地方法规431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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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01:56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本报广州9月9日讯 记者张翼鹏、实习生陈莉、通讯员任宣报道:勇于立法实践、敢于执法监督的“广东人大现象”是广东省民主法制建设给国人留下的深刻印象。今天,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地方人大常委会成立25周年之际,广东各级各市老人大工作者、新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聚首一堂,回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光辉历程,探讨人大工作的完善和创新,以进一步体察民意、反映民情、推进社会全面建设。 领全国改革开放风气之先的广东,在人大工作的各项体制建设、立法实践上敢于探索。25年来,仅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就制定、修改和批准地方性法规431件。在某些方面国家尚未立法的情况下,大胆进行了试验性、自主性立法的探索。如《广东省技术市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招标管理条例》等一批法规,都是在全国没有先例的情况下探索制定的。这些立法不仅及时地为广东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进改革开放提供了法律支持,同时也为国家的相关立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上合理创新工作方法,拓宽工作机制,把人大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了各种监督机制的协同作用。对涉及全省性问题的监督活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还实行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拓展了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提高了人大监督的实效。 广东省人大还将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依法履行职责,促进广东“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营造文明、法制、和谐的社会环境。 《华南新闻》 (2004年09月10日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