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旁禁建区修办公楼 村委会主任竟称:上级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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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03:38 重庆晚报 |
本报讯明知高速公路两侧30米范围内禁止修建楼房,但渝北区王家镇大屋村偏偏“不信邪”,宁可违法也要修建办公楼。昨日,市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总队一大队四中队周队长无奈地告诉记者,该办公楼将来肯定要被拆除,村委会不听招呼继续修建办公楼,只会加重村民经济损失。 高速路边违法修楼 《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已建成的高速公路两侧30米内修建任何永久性建筑物。记者昨日在现场看到,距离渝邻高速公路王家镇出口收费站左侧10米远,有一片被挖得坑坑洼洼的土地,这里正在修建大屋村办公楼,地基正在码堡坎,最远端距离高速路防撞栏只有10米,最近处仅有6.8米。 据了解,该办公楼占地794.42平方米,从今年7月开工以来,已投入10多万元,工程将在今年底竣工。 四中队发现该违法建筑后,责令其立即停工,但对方并不理睬。目前让执法人员颇感焦急的是,村委会的一意孤行只会加大经济损失。“按正常执法程序申请法院强拆要2个月时间,到时办公楼已接近竣工,那时再强拆损失就太大了,修房的钱大多是村民自筹的啊!” 上级默许纵容不管 大屋村村委会周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工程不会停,即使违法也要修下去,因为这是镇政府同意了的。” 记者在王家镇政府采访时了解到,今年5月20日,大屋村村委会在向王家镇政府请示修建办公楼时,提出了将办公楼修建在高速公路旁或另外一个远离高速路的地点两个方案。6月1日,经该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将办公楼修建在高速路公路旁,并对村委会把办公楼建在高速公路禁建区内没有提出异议。 王家镇副镇长江信全说:“村里的办公楼修在村民土地上,并且是村民集资,他们想在哪建,怎么建,政府管不了。” 当四中队提出希望镇政府出面制止村委会继续修建办公楼,以免加重损失时,江副镇长说:“村委会不是政府直属部门,我们管不了。” 另据记者了解,目前该村委会修办公楼并没拿到相关手续,周主任说:“政府允许先开工,后补办。” 提请法院依法强拆 据四中队周队长介绍,目前渝邻高速王家镇出口只有8米宽,由于地处空港开发区,随着开发建设车流量不断增加,今后必然要扩路,而一旦高速路旁修建了办公楼,今后扩建就没地方了,到时再拆办公楼损失就太大了。 8月31日,四中队向大屋村村委会发出了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在15日内自行拆除,并作出了4万元的行政罚款处罚。 “通知书发出这么长时间了,对方就是不签收!”周队长表示,如果王家镇政府和大屋村村委会仍置之不理,中队将向法院提出申请,依法进行强拆。 (记者 胡 兰)网络编辑:翁正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