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不建“贫困生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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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05:15 深圳商报 |
新学年伊始,扬州大学专设了几栋宿舍楼,每年只收500元住宿费,而其他改造成公寓的宿舍则要1200元一年。想要住进这500元一年的宿舍楼还很不容易,只有特困生才有资格,还得由学院审查把关。这种做法引起了争议。 尽管这一做法的出发点是好的,从实际效果上看,也可以减轻贫困生的负担,比如,一位贫困生就认为“贫困生楼真是救了我的急”。但笔者还是认为,由学校人为地划一两栋楼做为“贫困生楼”,有可能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并不妥当。 有人认为,贫富差距是客观现实,人们的消费能力也各有不同,社会上可以有五星级酒店,也可以有廉价的招待所,学校里为何就不能有专门的贫困生宿舍?其实,用五星级酒店和廉价招待所与学校的公寓做比喻,有点文不对题。前者完全是市场行为。而宿舍,做为学生在学校的必需品,在伦理上,校方应该提供大体相当的条件。尽管校方确也可根据学生的消费能力提供不同档次的宿舍,但前提应该是让学生自由选择。我相信,有很多并不是属于特困生的学生,其实也是愿意省下700元而入住500元的宿舍的,但“只有特困生才有资格”的审查条款,无疑给这些宿舍贴上了另类“标签”。尽管贫困不是什么丑事,但也绝不值得荣耀,这显然会给那些贫困生以沉重的心理负担,一位贫困生就说“一旦我进出这幢专门为我们设立的‘贫困生楼’时,我都会感到压抑。” 在社会贫富分化日益严重的情况下,大学生中的阶层分化已相当严重,甚至出现了两个很少往来的“圈子”,这种分化显然不利于贫富大学生健全人格的培养。做为学校,虽然无法消除学生之间的贫富差异,但至少在制定校园内的“公共政策”时,应尽力缓和而不是强化这种差异。在帮助贫困生住宿这个小问题上,应该可以做得更好,更人性化,更关注贫困生的心理感受,比如可以按照他们的实际情况减免部分住宿费。 作者:小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