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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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05:17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根据《刑法》第363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作者: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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