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省工行副行长王文敏涉嫌受贿案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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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08:32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本报9月9日讯(通讯员 文军 性典记者何淼玲)今天,原省工商银行副行长兼省工行信贷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文敏涉嫌受贿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现年59岁的王文敏是山东省烟台市人,因涉嫌受贿罪于2003年10月10日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由长沙市公安局执行逮捕。检察机关指控:王文敏自1988年11月起,先后任省工行国际业务部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信贷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间,王文敏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1999年3月至2003年2月,王文敏在省工商银行向湖南省三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的过程中,先后10次收受该公司董事长苏某现金人民币9万元、港币2万元。1992年6月至2002年12月,王文敏在湖南省君士实业贸易有限公司向省工行贷款3000万元人民币和100万美元过程中,先后6次收受该公司董事长赵某现金人民币16万元、美金3000元。此外,王文敏还被指控在浙江温州市庄吉访华团有限公司洽谈承接省工行湘潭市分行、株洲市分行和岳阳市分行行业服装业务中,先后2次收受该公司业务经理杨某现金人民币共2.7万元;在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洽谈承接省工行永州市分行、衡阳市分行和株洲市分行行业服装业务中,先后3次收受该公司销售科长余某现金人民币共2.4万元;在湖南住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省工行贷款人民币3400万元的过程中,先后4次收受该公司总经理张某某现金人民币2万元;在长沙长远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省工行销售点钞机业务中,收受该公司总经理招商银行葵花卡1个,内存人民币2万元。起诉收受他人钱物共计人民币34.1万元、港币2万元、美金3000元。此案法院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