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当事人诉讼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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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08:32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本报9月9日讯(记者 何淼玲通讯员罗家欢)记者今天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两个告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检察机关将与邮政部门联手强化邮政告知工作,增强告知效果,确保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 针对过去检察机关只注重对犯罪嫌疑人的告知,忽视对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告知的情况,省检察院制定了《湖南省检察机关履行“两个告知”职责实施办法》,与省邮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检察机关邮政告知工作意见》的通知。 通知要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从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检察机关可以派员或以其他方式直接告知,也可以通过邮政送达方式履行告知义务。对于应告知的被害人及相关人员,有通信地址的经电话方式联系而未能及时到本院或指定地点领取告知文书的,由承办人填写书面告知文书,以邮政方式告知,并将邮政回执入卷备查。通知要求,检察机关交邮政部门投递的《委托辩护人告知书》或《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一般以挂号信方式进行邮寄,必要时也可采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为了与普通信件相区别,告知挂号信可印制统一样式的信封或在普通信封上加盖“ⅹⅹ人民检察院告知专用”的印记。检察机关的告知邮件交付后,邮政部门应确定专人负责,优先分拣,优先投递,保证告知文书及时、准确地送达。邮政部门收到检察机关的告知邮件后,应分件填写好收件回执,交检察机关归档。因地址不详导致无法送达的,邮政部门要及时书面通知检察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