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发”成问题是谁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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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08:42 南方日报 |
南方论坛 滕朝阳 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若某中学生蓄着长发,被人当作“问题少年”侧目而视,大约不是什么怪事。现如今,头发染成红色或者黄色的人随处可见,各种叫得出名叫不出名的发型争奇斗妍,再在青少年头发的长短上纠缠不休,却不免使人百思不得其解。但这样的事还是一再发生。 8月30日,广州市某中学开学的第一天,就有200多名学生因头发不符合该校要求(男生必须留平头发型,女生头发不能超过耳朵)被挡在校门外。由于这些学生后来又被允许进校,因此,校方这种做法虽遭抵制和非议,总还算波澜不惊。令人想不到的是,头发的长短问题,竟还能导致一个花季少年的消亡。9月3日上午,惠州某中学一名初三男生马威(化名)上学时被校方认为是“长发”而被挡在门外。下午上课前,已重新剪过头发的马威穿着校服从家属楼楼顶跳下自杀身亡。(分别据8月31日、9月7日《南方都市报》) 因“长发”而陨命者,大约是特例中的特例;但因“长发”而被拒于校门之外者,在别的地方想必也所在多有。在今天,学校之于学生及其家长的绝对权威,还找不出可以怀疑的证据。即以马威死后,其所在学校依然认为“我们没有过错”,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样认为“学校有权依规定管理”,可见,即使是一名学生的非正常死亡,也丝毫不能撼动学校所作所为的“正确性”。既然如此,首先应当反思的该是学生本人及其家长,“长发”成为一个问题首先就是他们自身的问题。换言之,头发不符合学校要求被拒绝进校,是这些学生应受的处罚;而由此引发跳楼身亡,更是学生及其家长应当承担的灾难性后果。也是,如果一名中学生连这点小约束、小委屈都受不了而要寻死觅活,又何以堪当未来建设祖国的重任呢?总之,轻生是学生的“个人行为”,“和学校没有一点关系”。 但我想,事情还没有这么简单。教育的理念当然也是天天在进步的,但学校是教书更是育人之所在,这一点恐怕是不能被“进步”掉的。准乎此,则学校应当是这世间最重视思想工作、最讲究人性化管理的地方。而现在,人们看到的是,一些学生仅仅因为留着不符合学校要求或者某个行为规范要求的头发,就被粗暴地挡在校门之外,并且很有可能在这个“问题”得到解决之前被剥夺受教育的权利。人们可曾从中看出校方做思想工作的影子,可曾从中看出校方人性化管理的影子?相反,人们见得多的是学校对学生的命令与训斥,以及对学生家长的软硬兼施。 此外,我对一些学校及其主管部门规定学生头发长短的条文,实在难以理解其“微言大义”——倘若有的话。除了使校园获得表面的和谐、有序,除了使学生变得千人一面,规定学生头发的长短与要求学生穿统一的校服一样别无他益。但在一个着装、发型都要求整齐划一的环境中,又岂能指望获得精神的自由和创造的自由?莫非学生的头发留长一点,甚至发型稍怪一点,学生就将不成其为学生,教师也将不成其为教师,学校更将不成其为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