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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本月发布首个美容美发服务规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09:31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李慧燕通讯员左宜弘)为整体改善美发美容行业水平普遍偏低的社会现象,市质监局本月首次发布了《广州市美发美容服务规范》,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

  新规范明确了美发美容服务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服务,如场地要求要有门面装饰美观,有明显的标志,字号牌匾的文字书写规范,店面橱窗布置工整、有特色,美容室与美发室应分开设置,连区街简易理发店也要规范统一。

  新规范要求,美发美容室内要整洁,光线要充足,温度要适宜,并有一定的等候面积和条件;消毒设备齐全,并设有皮肤病患者的专用工具;美发及美容等服务项目所用的各种化学或天然物制成的用品,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

  部门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资格证,从业人员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培训合格证上岗。用具如毛巾、围布、胡刷、刀剪、推子等工具应符合卫生要求,有相应的消毒及保洁设施。同时对区街简易理发店也有明确要求,如产品必须选择质量合格的产品;对选用的品进行皮肤过敏测试,确保产品安全可靠;设立产品采购、验货、验证、检验、登记管理制度。

  据市质监局介绍,该规范是个推荐性的技术文件,各职能部门在对美发美容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可参照该规范进行。各美发美容经营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该技术规范,但一旦采用了该技术规范,该技术规范就成为了该经营单位的强制性规范,该单位就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执行。(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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