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倒卖土地使用权原村长被判刑7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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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09:32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深圳讯 (记者何涛)昨日下午,深圳市罗湖区召开情况通报会,公布了日前宣判的一起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案件,某公司代表林某买下深圳市罗湖区插花地一块农用地后,在未取得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下将地分割后对外出售。林某本人出逃,曾为当地村长、为林某打工的梁某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 经审理查明,1996年6月23日,深圳市草埔吓围村与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由吓围村将原布吉镇罗岗禾坑工业区旁边地约20000平方米山地作价人民币120万元交与该公司开发私人住宅。但由于审批手续没有办好,该地一直未开发,该公司委派香港人林某为全权代表处理山地开发事宜。2003年7月,林某开始在该山地施工进行“三通一平”工程。 2003年林某找到曾任过吓围村村长的梁某,并让梁某帮忙将该山地10000余平方米土地分割成50余块出售。随后,梁某至案发时共分3次将3宗各200平方米的土地售出,共获地赃款人民币195万元。后林某外逃,2004年2月,梁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来源:广州日报) |